俗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,可是周至縣一女子因為販毒被判刑后,刑滿了竟然出來沒多久又重操舊業,結果又被二次處罰判刑罰款了,真是令人惋惜!
因販毒被判刑剛刑滿釋放,49歲女子何某又重操舊業。周至法院日前一審宣判,何某犯販賣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。
圖文無關
周至縣檢察院指控,2017年10月9日20時許,在周至縣公安局的布控下,史某與何某電話聯系毒品交易,而后該局民警在周至縣何某家門口,將正在給史某販賣毒品的何某當場抓獲,并在何某處查獲白色粉末狀毒品一大包。經稱重,查獲的毒品毛重4.7克,凈重4.5克;經鑒定,查獲的毒品含有海洛因成分。經查,何某2006年12月5日因運輸毒品罪被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2016年12月6日刑滿釋放。2017年10月9日再次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周至縣公安局抓獲。
周至縣法院認為,被告人何某曾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并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,系累犯,且系毒品再犯,應當從重處罰。一審宣判何某犯販賣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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